景德镇市粮食局文件 景粮行〔2017〕8号 景德镇市粮食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按照《景德镇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的通知》(景安字〔2018〕20号)部署,现将开展2018年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以新修订的《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景德镇市委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一规定两守则”宣贯为主线,落实粮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粮食安全事故,为保障我市粮食系统的安全稳定提供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领导 市粮食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为副局长刘景亮,副组长为行管科科长刘经伟,组员由行管科和保卫科组成,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活动。 四、活动安排 1、开展主体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共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 2、开展 “一规定两守则”培训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局将组织市直各收储单位对保防人员、一线工人和临时工进行培训,系统学习贯彻《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切实把“一规定两守则” 贯彻落实到单位的每个人。 3、开展涉粮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根据粮食收购需求,对企业内所有涉粮机械设备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保养和排故,并结合检查组织相关操作人员现场参与,如何保养机械设备和使用过程中如何应对易发事故,为下步早稻收购打下安全基础。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选择适当地方张贴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安全警示牌、安全标志、宣传画、横幅等,布置安全宣传壁、报栏,宣传粮食储存安全、仓房设施安全、化学药剂保管等粮食安全生产知识。 5、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检查演练所涉及的设备使用的可靠性,查找预案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6、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市局将组织市直各收储单位统一观看《粮油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涉粮机械设备安全专题活动,要真正抓出实效来。 (二)注重实效,强化监督。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与隐患治理结合起来,与防范遏制粮食安全事故结合起来,,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安全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关于此次活动的相关文件、记录、文字及影像资料,请各单位注意留底保存,并认真进行总结,总结材料在7月2日前报市局行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