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粮食局文件
景粮行〔2017〕14 号
景德镇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秋冬季粮油安全检查的通知
县(市)、区粮食(分)局,局属各收储企业:
当前,正值秋冬转换季节,正是保粮关键时期,要防止气温下降过快导致结露,防范天气干燥带来的火灾隐患。再加上现在
已进入中晚稻收购期,粮食出入库、进出仓及烘干等作业频率增加,作业安全更加凸显。为积极有效应对当前储粮安全和生产安
全的严峻形势,全面落实“一规定两守则”,严防严控粮油储存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局决定开展2017
年秋冬季粮油安全大
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辖区内所有的中央储备粮油、国家临时储备粮、地方储备粮油的质量、储存安全和管理情况以及承储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等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17 年11 月13 日-11 月26 日为企业自查时间,11 月27日-12 月3
日为县级复查时间,检查期间市级随机开展抽查。
三、检查安排
1、企业自查。各承储企业要严格对照“一规定两守则”及检查清单做好自查工作,对本企业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问题隐患
进行全面排查,把自查作为强化自我管理的过程,不留空当、不留死角,形成底稿,建立台账,及时消除隐患,切实整改到位。
2、县级复查。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复查,检查企业
是否按照要求开展了自查,是否存在检查不到位情况,督促企业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3、市局抽查。市局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督导、抽查。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储粮检查
检查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保管账、卡、簿是否健全、规范。检查仓房各类帐卡是否悬挂齐全、记录是否完整等;粮情检查记录是否如实反映粮食温度、水分的变化,是否出现发热、霉变、虫害、鼠雀等迹象;对异常粮情有无应对处置措施;对粮食发热、霉变、生虫等情况,查清具体数量和危害等级;对仓储设施、设备、储粮技术条件等进行检查,要判断有无危及储粮安全的情况;检查企业相关岗位人员对“一规定两守则”及企业相关制度、岗位职责及异常粮情处置等应知应会应责情况。
(二)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岗位责任,是否有作业制度、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是否开展日常检查
并作记录,是否组织或派人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要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检查库区内是否在关键位置设有醒目的安全
标识,是否遵守药剂管理与使用、机械设备、消防、用电的有关规定,人员防护、抗风、防雪等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危险装粮
情况和库内交通隐患。要检查企业相关岗位人员对“一规定两守则”及企业相关制度、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等应知应会应责情况。应将租仓库点及外包作业等作为检查重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两个安全”责任。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此次检查工作和“一规定两守则”的贯彻落实相结合,确
保检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建立“两个安全”台账。要层层做实“两个安全”台账,要突出对台账上的问题隐患的排查治理,要边查边改、以查
促改,将整改融入到检查当中。
(三)如实反映检查情况。检查情况要如实记录,如实填写底稿;检查单位要对照被检查企业的现场情况核实底稿。
县级粮食部门要汇总本地检查结果并撰写报告于12 月4 日前将电子版报送市局行管科。
景德镇市粮食局
2017 年11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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